原邵阳县面积广大,人口众多,为全国之冠。所辖之隆回等八乡及桃洪镇,僻处西北隅,形势孤立,交通不便,政治之推行,治安之维护,实有鞭长莫及之苦,早有分治之议。 现将一些老人的回忆,省、地、县档案资料的记载,整理于后。
一、隆回设县的起源
“民国”十九年六月暨二十年三月,内政部先后颁布《省、市、县勘界条例》和《县行政区域整理办法大纲》,“民国”二十年六月二日,国民政府公布《设治局组织条例》。根据上述条款精神,“民国”二十八年,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保安司令部呈报省府,建议划邵阳之隆回,武冈之山门,溆浦之龙潭三处,设署隆回政治局管辖。因上述三地,距离各县县治均甚遥远,政令难行,土匪潜匿,彼剿此窜。设立政治局,专司其事,易于管理。同年十二月,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岳森出席全省行政会议,又以此案提请核议旋转。省民政厅缄以设置政治局,应查照《县行政区域整理办法大纲》暨《省市县勘界条例》之规定会商第四区戴专员并经询邵阳、武冈两县长意见,拟县办法,并附图说,以便核办。“民国”二十九年四月二十日,岳专员手谕邵阳、武冈两县长,拟县本属之隆回区划政治局意见书,并绘具略图呈核办理。第四区戴专员亦致函溆浦县长依照办理。
五月九日,邵阳县县长周翰呈复,“查属之隆回、隆治、隆中、中和四乡(今小沙江、司门前、六都寨区),另划行政区域实为必要”,并附有“隆回区划设政治局意见书”和“隆回区略图”各一份。五月十五日,武冈县县长刘公武及山门区治安乡乡长尹瓒璋,治平乡乡长尹同宪则以山门历系武冈属地,如划归隆回管辖,则于地理、历史、民情、风俗、行政教育等各项均不便利,请求取销原议。溆浦未具函复,戴专员与该县绅士说及此案,原则表赞同,设署地点则争持以龙潭为便,鉴于上述三方意见难于统一。七月一日,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呈报省府称:“设置隆回政治局,武冈、溆浦两县不表赞同,如强令划分合并管辖,纠纷必多,仍以维持现状为宜,免予设立。
唯隆回土匪时起,地方意见分歧,隆回、隆治、隆中、中和四乡乡公所各自为政,不相隶属,管理力量分散,拟设置隆回区署一所,辅助县府督导办理行政及自治事务,可否祈核示。七月三十日,湖南省政府指令云:“„„经新县制会议决定,不设区署,该县断难独冀,仰仍遵照《县行政区域整理办法大纲》及《省市县勘界条例》切实加以调整,再行报核。至武冈、溆浦两县不表赞同,自可不予并入,合仰知照。”第六区行政专员公署和邵阳县根据此一核示精神,编制图说,再次呈报。
“民国”三十年一月三十一日,省府委员会第一七六次会议通过,成立湖南省疆域研究委员会及其组织规程。三月一日,省调整疆域研究委员会正式成立办公。根据第二区行政公署所呈报告,拟具调整邵阳县行政区域办法,将该县辖内之隆回、隆治、隆中、中和四乡划出,设置隆回设治局。提请省会三十年三月十日第一次会议议决,设置隆回设治局,拟俟邵阳县政府将该县永洪、礼教、西胜、果胜四乡(今荷香桥、周旺、滩头区和桃洪镇)之面积、人口、田赋数目,查报到省后,再具计划、略图审议。四月七日,省政府主席薛岳和省民政厅李之屏分别致电邵阳县县长,仰速将上述四乡之面积、人口及年征正供数目查报到省。
邵阳县县长赖希如用快邮代电呈复,果胜乡面积1,160市方里,居民32,075口,年征正供990,211两。西胜乡面积1,460市方里,居民64,120口,年征正供2,073,279两。永洪乡面积580市方里,居民22,415口,年征正供470,285两。礼教乡面积560市方里,居民16,277口,年征正供656,565两。四乡合计;面积3,760市方里,居民134,887口,年征正供4,190,339两。省调整疆域研究委员会再具“调整本省邵阳行政区域办法”,改划办法称:拟依照内政部公布之省市县勘界条例第七条第四、五、六各款,及同条例第十二条,又县行政区域整理办法大纲第三条第三款,及同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将原属邵阳县管辖之隆回、隆治、隆中、中和、果胜、西胜、永洪、礼教等八乡划出组一设治局,置局址于隆回——司门前。面积约7,082市方里,人口约270,029人,田赋年征正供约7,902,865两。设治局命名为“隆回设治局”(因辖区中以旧属邵阳之隆回为大部分,往昔司官衙署亦设隆回,足以标志隆回设治之沿革)。
划界程序:本案自提经省政府委员会议决通过,并呈奉中央核准备案后,即由省政府遴委相当人员,为隆回设治局筹备处主任,组织筹备处负责筹备,由该管辖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督同有关各县长,于各该改划区域界线上,分别竖立之界标,并将原有之户口、赋税、文卷、簿册、官产、公产、学校、局所、慈善机关、以及寺庙名胜、古迹、古物等项,一并随地称转管辖。此案由省主席薜岳交权,于“民国”三十年五月二日,省政府委员会第二百零二次常会通过,并咨报内政部核示。五月十一日《中央日报》报导了湖南省调整疆域研究委员会调整邵阳疆域待中央核准执行之消息。消息发表后,引起了西胜、果胜、永洪、礼教等南四乡乡长及公民代表的强烈反对,除各乡分别陈述理由不同意划归隆回司门前设治局管辖外,还联合签名呈报万难与隆回合并成立设治局,恳请中央不予核准,会饬湖南省政府更正维护原管辖。内政部先后复转湖南省政府查照办理。
曾于三十年七月七日以渝民字第2831号咨请查核办理。七月三十一日以渝民字第3138号咨请从速核复并补送邵阳县图及办法各二份;十月十四日又以渝民字第4089号再行咨请照本部前咨从速并案核办见复。十一月十五日渝民字第4780号函称“关于邵阳县划设隆回设治局案,除转呈定案外,仍请补送图说及办法各一份咨部备查。“民国”三十一年三月十三日渝民字第1205号称:案准贵省政府三十年十二月耒府疆字258号,咨检送邵阳县图暨调整办法各二份,嘱查收核转到部,查前准贵省政府咨请由邵阳县内划设隆回设治局一案,经本部核议转呈奉行政院指令未予核准。隆回设治问题,后因抗日战争搁置,至“民国”三十五年十月二日,省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再次议决通过,析邵阳县所辖之隆回、隆治、隆中、中和、果胜、西胜、保和、礼教等八乡及桃洪镇设立隆回县,订为二等乙级县。遂拟订划分两县计划书和图说,咨报内政部。国民政府于“民国”三十六年元月三十一日处字第141号指令:准予备案,希即查照办理见复。省民政厅即着手筹备设置,拟具隆回设县程序及隆回县筹备处组织规程,暨编制经费等,提请省府会议议决。
三十六年三月二十五日,省政府第四十四次会议议决,交刘(千俊)、李(锐)、王(原一)、李(树森)四委员审查,会计处、田粮处参加,由刘(千俊)委员召集。四月三日,刘千俊遵照四十四次府会之决议,召集会议,审查修正“隆回县设县程序”(草案),暨“隆回县筹备处组织规程(草案)”,四月八日,将修正本提请省政府委员会四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从此,置县筹备工作正式伊始。
二、置县筹备过程
“民国”三十六年五月×日(原文缺日),省政府主席王东原以府人字第01364号训令:“委派李萼为隆回县筹备处处长,并颁发木质关防一颗,文曰:湖南省隆回县筹备处,仰即往筹备,仍将到职及启用关防日期先行报查”。李萼于五月上旬由长沙来到邵阳,恰谈邵阳、隆回公治事宜。五月二十日由邵阳出发途经桃花坪去六都寨,在桃花坪松坡中学歇息时,遭到反对设县的地方势力的毒打,复返回邵阳与第六区专员罗植乾计商隆回设县既遭反对,是否继续进行的问题。罗植乾转报湖南省政府示谕:设县既定,筹备工作仍应按计划抓紧进行。六月九日,李萼正式到职启印,并依照《隆回设县程序》之规定进行筹备工作。
筹备事项是:“1、会商邵阳县,依照国民政府核准备案之湖南省邵阳县划分为两县计划书,所确定之区域,竖立明显坚固之县界标志。2、重划乡镇,整查保甲户口。3、会商邵阳县,依照中央颁布之县行政区域整理办法大纲第九条之规定,将划区域内之户口、赋税、文卷、谱册、官产、公产、学校、局、所、慈善机关,以及寺庙、名胜、古迹、古物等项,一并随地交接。4、会商邵阳县,划分原有之县财产及税收与赋谷积谷。5、筹备县政府警察局,司法处,看守所及其他机关。6、拟订三十六年度八至十二月隆回县工作计划。7、拟编三十六度八至十二月份隆回县地方概算。。8、筹备其他应行办理事项。9、按照省政府规定式样绘制隆回县图。筹备其他应行办理事项。9、按照省政府规定式样绘制隆回县图。
筹备处的组织与分掌事项:设处长一人,综理处务,并监督所属职员及机关;处以下设如下科室。(一)秘书室,掌握文书印信人事会议出纳庶务工作计划与报告之编制,及其他不属各科室事项。(二)第一科,掌握县乡界限勘划保甲户口,整查教育卫生社会合作及其他有关民政自治等筹划事项。(三)第二科,掌理财政税粮食建设地政公益公用事业,及其他有关经济等筹划事项。(四)第三科,掌理警察兵役及其他有关地方治安等筹划事项。(五)会计室,掌握岁计会计等事项。
筹备处的编制人员是:设主任秘书一人,秘书一人,科长三人,会计主任一人,指导员四人,技工一人,科员十人,事务员七人,雇员七人。主任秘书郑家谔,第一科科长宁文,第二科科长刘国粹,第三科科长朱鲲,指导员欧阳淼、孙冠东,督学罗浩钾,会计主任张喜生。组织建立以后,按照设县程序之条例,各执其事。至八月一日,各项筹备工作就绪,遂建立隆回县政府,省主席王东原以府民字一字第31824号训令:“查本省增设隆回县已于八月一日正式成立并同时组织政府,除分行外,合行令仰知照,此令。”省政府委员会第六十一次府会决定,派李萼为隆回县县长,并颁发铜质县印一颗,文曰:“隆回县政府印”,于八月四日启印。县政府的组织机构,根据八月十三日省政府委员会第六十四次会议通过之“隆回县政府组织规程”及编制设如下科室,分掌各事项。
秘书室、掌文书人事庶务出纳统计及不属其他科室事项。 第一科 掌民政地政社会合作卫生及乡镇造产事项。 第二科 掌财政及税捐事项。
第三科 掌教育文化及经济交通事项。 第四科 掌田粮事项。
警保室 掌警务保安兵役事项。 县政府编制和职员附表于后。(详见附表)
县政府建立以后,即开始办理基层选举,选举保长、乡民代表,继选乡长,县参议员,成立县参议会。选举省参议员,以及竞选国大代表和立法委员等。组织建立健全之后,各施其事,正常开展工作。
附表:
附注:各科室职员得由县长视事务之繁简统筹调配。
本文编辑:铁打的宝庆
免责声明:本站所刊载的所有内容来自网络,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731-85531328 QQ:2652168198
主办单位:长沙市抗战文化研究会 ICP备案号:湘ICP备18022032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