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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孝宗时宰相洪适之子洪柲知武冈军

添加时间:2017-10-03 07:25:07 来源:资水悠悠 浏览: 收藏本文

  南宋江西鄱阳洪氏家族,声名显赫。有一个大文士洪皓,育有三子:适、遵、迈。这三人都曾为孝宗朝的翰林学士,老大洪适,官至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右相),老二洪遵,官至同知枢密院事,均属执政集团中人。洪适家有一个叫洪柲的老二曾知武冈军。

  南宋理学名臣魏了翁作有《知南剑州洪公墓志铭》(《鹤山先生大全集》卷七一),有文云:

  ……差知武冈。……武攸为郡,民獠杂居。君始至,戒吏毋敢擅入溪洞征科,戒民毋得贱市獠物。郡多盗,君谕以利害,俾各归农贾。亡何,配隶(流放的人犯)王文彬等六人夜逾城,剽杜氏之产,惧且觉,则将间坊市祠神之会,相挺为变。君迹捕尽,得之以尸诸市。或劝以闻,当受显赏,君曰:“彼犯法而戮之,守事也。奚赏之云乎?”识者益以是服君。

  郡计旧仰给永邵,邈不相应。君条奏乞以郡所上银纲于总领所敷于二州,而留赋以自给。朝廷从之。迄今为便。尤笃意学校,延登诸生,讲授经义,溪洞闻风,至遣子入学。

  比去邦,人思之,奉尝不辍,谓武攸为郡余百年,守(郡守)之祠于民者,惟吏部侍郎郑公汝谐与公而已。

  隋唐时,武冈一度称武攸,魏了翁此处用的是旧名。这段文字,说到了洪柲的政绩有四:

  1、处理好与溪洞的关系。官员不得随意向少数民族征税,汉人也不得贱买他们的财物。

  2、抓好社会治安。武冈盗抢现象严重,洪氏晓以利害,最终使这些人安于农事,守法经商。对那些作奸犯科的强盗,则严惩不贷。

  3、改善了财政状况。武冈是个穷地方,要靠永州、邵州接济。他请求朝廷只将纲银交给二州,而赋税则留在武冈。这一请求,得到了朝廷的许可。

  4、重视教育。用儒家经义教授学生,就连少数民族子弟也前来入学,增强了他们的文化认同与国家(政权)认同。

  洪氏在武冈任上的政绩,深得民心。他离开武冈后,百姓为他建祠庙,以永远记念他。享有这一殊荣的,自武冈建郡(军)百年来,除他之外,只有郑汝谐了。这位郑姓父母官,孝宗淳熙年间,知武冈军,他“畏爱兼著,颇得民猺之心”(《定斋集》卷二《臧否守臣奏狀》)。又“修学,建常平仓,贷民以钱,使市瓦覆屋。民德之。”(《明一统志》卷六三)

  注:魏了翁的《墓志铭》作洪秘。《宋史•洪皓传附适传》记其子九人,仲子作柲,其余八子均以木旁名之,如老大作槻、老三作槢、老四作樇等。作秘,误。

本文编辑:铁打的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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