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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庄

添加时间:2017-07-30 12:06:40 来源:邵阳县史志 作者:唐畏保 浏览: 收藏本文
  宋代,在今邵阳县长阳铺镇这个地方,有一处庄园叫“同庄”。 这个庄园是北宋大理寺卿李杰创办的。李杰是北宋时邵州西路(今邵阳县长阳铺镇)人,宋仁宗皇佑五年(1053)进士,先后做过永州(今永州市)和绛州(今属山西省)知州、提点四川刑狱、金部朗中、荆湖南路安抚使、大理寺卿等官。他做官期间,曾积攒了三年俸禄,于家乡购置大量田产,在今邵阳县长阳铺镇创立了一个田庄,用田庄收入周济家族中的贫困者,凡本家族中逢有红白喜事、读书、赴考等事宜,其费用都从田庄收入中开铺。当初有人将这个田庄取名为义庄,但李杰却以“义”之名太重而不敢居,他认为他设立此田庄的目的,是“与吾祖所自出者同之尔”,遂改名“同庄”。并规定,同庄的所有收入都归族中贤者掌管,视年岁丰歉规定补给标准,按季度发给族人。而且告诫子孙:“同庄所有,一毫勿私取,一力勿私役。”李杰设立的同庄,在历史上影响很大,有很高的知名度,时永州知州吴潜先后两次撰文记述了这件事情。以后,“同庄”就成了当时邵州西路一个重要地名,居住在这里的李姓人口也就被称为同庄李氏,同庄李氏是当时宝庆的望族之一,现在邵阳县长阳铺镇、下花桥镇、黄荆乡的李姓人口,都属于同庄李氏的后代。李杰死了26年后,邵阳知县侯延庆还专门写了一篇《李氏同庄记》。现在,当年的同庄之事、同庄之名,仍然为人们所熟知,但当年同庄的具体位置已经无人知晓。

  附:宋侯延庆《李氏同庄记》

  潭帅金部李公杰,邵阳人也。元丰中守永,以三岁圭田之入,金钱勿虑百万,买田于乡为义庄,以赡宗族。吴永州潛为记其事。公寻守绛及提刑东蜀,俸给益厚。田日辟,增四倍,易其名曰同庄。其意以为义之名重而不敢居,与吾祖之所自出者同之云耳。永州又为后记,辞义反覆详甚其法。以族之贤者司之,视岁丰歉,量入为出,父行倍兄弟,兄弟倍姊妹,月计而季给之。吉凶二礼,赴举之官,则视服制为等差以给。又戒其子孙,凡同庄所有,一毫勿私取,一力勿私役,严于有司之守。公殁二十有六年,余承任邵阳秩满,且待去,而公之侄楷携二记以告余曰:“惟先叔父所以遗其后者如此,前记尝刻永之堂矣,而后未刻也。楷得刻之。原事有未尽者,初先叔父与其兄天庆有季给之议。叔父弃世,天庆谓诸族子曰:‘吾尝思季给之约而未得其要也。与其助于余羡之际,孰若济于匮乏之时乎?’众雅称善。自是春秋之交,旧谷既没,新谷未升,糗粮欲绝,市值腾涌,则总四季之数,而顿给之。岁以为常,益便而惠。楷新于同庄完洁墙屋,祀先祖父堂上,使岁给之际,族子列拜堂下,知先世之所以至此者,咸自奋励,则不可无文以记之也。愿公记之。”予自为儿时即闻金部公之贤,历事两朝,垂轺临阃践扬,省闼休声,雅重藉藉缙绅间,而恭俭沉静有古名臣风。他日造公之第,瞻拜绘像,熏然盛德之容。惜乎!试用不究,而天下不得被其泽。同庄之举,施于其家者耳,其和协辑睦之道,固足以激贪鄙而厚薄俗。其犹子又能不替其贻谋,而使后世识公之典型,是则可嘉也。于是书楷所以来请者,随公家法,为士大夫睦族之矩云。

 

本文编辑:铁打的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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